首都高等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工作)指导意见
一、前言
高等教育的本质之一是培养合格的人才,其中使学生“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使全体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学生成才和服务社会的基础。因此,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根本是如何坚持以学生为本,使之参与体育,得益于体育,获得身心的健康发展。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全体学生都得到适宜的体育与健康的覆盖。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群众性体育活动,从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指出:“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
201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指出:“要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加强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2014年6月教育部下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对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中明确提出:“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营造健身氛围倡导健康生活,实行工间操、课间操;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放体育场馆”。
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国办发「2016」27号)中指出“健全学生体育锻炼机制;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与体育活动”。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学校体育要“全覆盖、保底线、促均衡、扶弱势”。
纵观高校体育发展历程,群众性体育活动是先于体育课在高校存在的形式。可以说,先有群众性体育活动,后有体育课,这是一个认知过程:即体育活动(怎样才是科学、有益、有效)→体育课(提供知识、技能、方法)→(升华)体育经历(体验、实效、感悟、内化)→(成为)生活习惯(堪比一日三餐)。通过体育课教学来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使之规范、科学和实效,而群众性体育活动能够补充体育课时间和空间的不足。体育课教学与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有机衔接和相互融合促进,构成了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育人体系和体育知识传播体系,达成体育职能部门在学校人才培养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
基于这样的认识,大多数高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已形成了以学生自觉锻炼为主、校园竞技为辅的运作思路和实践体系。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模式是: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设立体育节(体育活动月等);不定期开展有主题体育活动;支持和指导学生体育协会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多年形成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模式和节奏,取得了一定的体育育人效果。
然而,相对于高校竞技体育的特点,即有组织、有计划,定时、定人、定地点、定项目,资源服务基本到位,目标清晰等;高校群众体育活动是以自觉、自发参与为主,有组织的竞赛、体测为辅(促进手段),参与人数不确定、目标多元化等这就显现出无序化、松散性,显示度低,测评点难以把握等主客观的问题,致使其在高校体育各项工作中始终处于“落后状态”,是较公认的高校体育的“薄弱环节”,其结果是:高校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率低;毕业时多数人基本没有形成个人的兴趣爱好;场馆设施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身体素质指标多年持续下降;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基本属于“自生自灭”,阳光长跑“强拉硬拽”,学生打卡“虚报冒领”;学校和体育部门对于群体性体育活动开展在思想观念、有效引导、资源投入和推动机制方面缺少对策和方法,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长期处于低位,课外体育活动参与率低等“大问题”或熟视无睹,或束手无策。
针对目前高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这些状况,极有必要加强高校群众性体育工作。各高校体育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机制,从本校的实际和特点出发,用心谋划,有效推进。各高校体育部门要呼吁全校上下,要带着责任重视学生健康,带着感情推进学生健康;要结合校情、理顺机制,抓紧抓实、措施到位,创新发展,成就品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切实做好高校群众性体育工作。我们提出“首都高等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工作)指导意见”。
二、群众性体育工作架构
群众性体育工作是体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群体工作在分管主任的具体领导下,通过群体工作组(群体教研室)具体实施。群体指导教师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即有工作计划、有具体岗位、有指导(辅导)地点、有工作情况记录、有年终(学期)总结(考评)。
高校群众性体育工作由六个主要元素组成,即学生、体育教师、体育社团、场地(器材)、具体活动和经费
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参与不足,就使学校体育丧失了主体性和普及性。
体育教师数量不够或不能尽职尽责,就不能保证群体活动的科学性、主动性和参与面。
学生体育社团落空或虚设,群体活动的稳定性和经常性就难以保证。
体育场馆设施不足,群体活动的吸附性和安全性就无法落实。
单调、呆板的活动方式和手段,使之教育性、健身性、娱乐性就难以达成初衷,就会逐渐失去文化依托和个人兴趣指向。
没有基本满足需要的经费,群体活动的适应性和存续性就无从谈起。
明确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要素,就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在这些方面进行优化,构建起群体教师队伍,责任清晰到位,直接面对学生,不断地更新观念,主动创新机制,克服困难,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支持下与学校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吸纳学校有关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机制和学生体质健康共同促进机制。
三、群体工作原则与方法
学生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不仅取决于个人观念、需要、态度、自身条件,同时取决于学校体育环境的容纳程度及所能提供的保障条件。
我们应该清楚:当学生想参与、能参与之后,就必须解决参与什么,怎样参与,在哪儿参与,谁来指导等问题,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学生的体育需求和愿望就难以转变为体育锻炼的实践,即使参与一时,也难于坚持持久。
高校群众体育工作需要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构建群体指导教师队伍,有序可行的群体工作计划,普及体育锻炼方法的途径,宣传体育健康知识平台,落实体质健康测试仪器及场地,建立体育信息指导网页,健全体育参与的奖惩规定,不断改善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公共体育场馆等八项。
高校群体工作要发挥三方面力量:明确学校在学生身心健康方面所承担的重要责任(列入议事日程、摆到应有位置、资源配置到位、经费随着学校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并确保够用、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构建政策支持体系、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宣传报道及时、扩大体育活动影响);宣传和倡导“体育即生活”,引导学生和教工参加各种健身活动(健身、塑体、娱乐、防身、保健等五个参与体育的目标)。
高校群体工作要抓好三个环节:落实体育活动场所(社团和个人,预约方式),对体育社团的深入指导(要求“三定”,即定人、定点、定责;“五明”,即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竞赛指导、技术培训、普及推进);有序开展“五维”活动(竞赛、培训、展示、讲座、名人进校园)。
在观察一所高校的群众性体育工作的水平时,主要的衡量指标就是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程度(至少每周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操场上运动的学生数量”。学生对体育的认知、能力、兴趣和爱好一定是通过其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时间/次数显现出来的。
确保大多数学生体质健康的改善和增强是高校体育工作改革发展的最重要指标之一。只有群体工作落在实处,才是“健康第一”思想的真正贯彻;只有群体工作卓有成效,才是“健康第一”思想的基本体现。高校要以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境界和对中华民族千秋万代负责的态度,认识到体育对大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影响,对体育的人和事予以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
四、群众性体育工作开展及活动实施要点
1、体育部与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在学校(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领导下,体育部应与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及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制定配套政策,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保障,加强监督检查,齐心协力,确保学校各项促进体育工作和群体性体育活动的措施落实到位。
体育部制定学校群众性体育工作计划;维护和提供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主抓全校性的运动会等竞赛活动;为学生体育社团提供场地器材支持和体育社团的技术指导等。
教务处要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在课程安排、教师群体指导(课外辅导、带队参加校外竞赛)工作量、学籍管理(奖励)、群体工作研究(教学研究类)等方面为学生的体育活动做出有显示度的支持和妥善安排。
学生处在组织学生广泛参与体育活动、表彰奖励(评优和奖学金)、推荐研究生等方面起主导作用。
校团委在体育社团建设、管理(活动经费等资源配置)和体育社团运行等方面起到管理、扶持和保障作用。引导和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为报效服务祖国和个人幸福生活打下身心健康的基础。
体育部与各部门之间要目标一致,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学生通过体育活动(锻炼),达成身心健康发展的目标,这是学校各部门共同的责任,必要时应举行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会议(或联席会议),在主管体育校领导的主持下统筹解决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部门之间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协调配合问题。
2、校园阳光体育活动
阳光体育作为当前国家对大学生的体育价值导向,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为突破口,其核心是号召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享受运动的快乐。阳光体育活动体现了对大学生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的要求,具有导向性和理想性的特点。
阳光体育对于高校提出的主要内容是:全面实施《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育课程教学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的日常教学计划;对学生体育有明确体育目标要求(每个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达到《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至少掌握两项以上日常体育锻炼技能)。
阳光体育并非只有阳光长跑,要根据本校实际及学生的年龄、性别、体质状况、健身效果和可接受性,探索适合当代大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形式。阳光体育要发挥作用,要避免“形式主义”苗头和“虎头蛇尾”的现象,就必须要有长效机制作保障,即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政策);适合于运行的制度环境(学校、教师、学生、传统、设施);推动组织和个体保持长期运行的动力源(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3、运动会与群众性体育竞赛
体育竞赛是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主动脉,它对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培养和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形成爱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各校要根据学校的实际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诸如:以班级为单位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有序开展田径单项竞赛如高度赛、远度赛、投掷赛、高速赛等(春季可以在校运会前每周一赛);可进行班级队参加球类赛、挑战赛、争先赛等。要在体育竞赛活动中体现出竞技性和群众性的有机融合。
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的标志是全校运动会,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文件要求,每年要举行春、秋季两次综合性运动会,且参与运动会的学生要达到50%,这是有相当难度的要求。当下各高校的运动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项目设置比较单一,偏重于田径竞赛项目,参与面不够广泛;参加人员数量少,缺乏群众性,关注度偏低;个人项目多,集体项目少;趣味性项目少,缺乏学校特色。这些具体问题及其它不确定因素,致使学校运动会不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观众人数少,看台上空空如也,运动员在唱“独角戏”等。
各高校要专题研究本校运动会的形式和项目设置,把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竞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体育项目,纳入运动会。可与其他高校互相学习借鉴,改革创新运动会模式。春季运动会以田径项目为主(比例在50%左右),有机融入群体性、民族性的竞赛项目及特殊群体(教师、校友、研究生等);秋季运动会以新生竞赛为主(比例在50%左右),融入高年级学生的团体性竞赛项目(如团体操比赛、各类接力赛、团队赛等)。
学校运动会要尽可能地体现出全员参与的宗旨,学校运动会的参与人数,尤其是观众人数是评价运动会是否达成校园体育文化体现、体育教育成果体现和校园体育引领体现等目标的基本标志。运动会要有仪式感;逢五(或逢十)校庆年,提倡团体操表演;运动会要成为体育部展现师资素养、精神气质和大型活动组织水平的舞台;要办成体育育人、竞赛育人的盛会,要成为学校体育文化传承的节点。
4、体育活动月(体育节、体育周、体育日)
每年的4月和10月是北京地区最适宜的体育锻炼季节,应抓住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丰富多彩,适合各类学生参加的健身活动(包括:体育展示、体育摄影、体育宣传、主题活动、体育竞赛、体育表演等)。在此期间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常设的运动队有责任推进本校传统项目的开展和为群众性体育活动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些运动队要不定期举行展示活动或邀请周边学校的运动队来校表演和交流比赛(尽可能在室外进行),以达到普及运动项目,扩大受众面,与社团活动互动,影响大学生兴趣爱好,拓宽体育育人渠道等目的。体育活动月等是形成和固化人人有体育专长项目、班班有固定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项目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良好运行状态的有利时机。
各高校根据本校情况组织“体育节”、“体育周”、“体育日”等,一般可以组织全校性的竞赛活动,也可支持院系班开展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活动的步骤为:筹划→运作团队→支撑条件→目标、时间、内容→宣传(舆论)→实施(规程规则、要求、评比办法、报名、竞赛实施)→总结(新闻报道、活动总结汇报)等。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教育性和学生参与的广泛性,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特长。
5、体育教师对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辅导)
学生自觉、自发的体育锻炼活动,是学校体育文化和优良体育传统的具体体现。学校要通过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方法,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多样化、可选择、有实效的锻炼项目,组织和鼓励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锻炼。营造体育锻炼的氛围,使学生的体验参与运动的乐趣,在乐趣中培养兴趣爱好,在爱好中提升为专长,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使科学锻炼身体伴随学生的终身。
体育教师指导(辅导)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有切实可行的督导和激励制度,有效率的指导(辅导)手段,有责任到位的指导要求,有详细的指导(辅导)记录等。教师每周至少应有一次对其所任教学生的课外体育辅导(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项目),教师指导(辅导)工作应按时间计入教学工作量。通过以学生自主锻炼为主和教师督导锻炼为辅的形式,逐步实现:体育锻炼内容由学生自选、活动过程由学生组织,活动评价有学生自主进行,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性。让学生科学合理、主动、快乐地参与体育锻炼。
体育教师要通过体育课教学等时机因势利导地督促学生,主动学会锻炼身体的方法,积极参与锻炼身体的活动,养成每天锻炼身体的习惯。践行体育即生活的现代生活观。
6、体育场馆设施与器材
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要求,有计划地改善体育场馆设施条件。在保证体育课程教学和运动队训练的同时,要有支持学生社团活动的时间段(免费);要有对学生有偿使用场馆的优惠政策;提高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率和利用率;应建立体育器材的出借处,方便学生体育锻炼(主要是篮、排、足球,实心球、绳、毽等)。校运会前,学生可在院系体育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借出运动会设置项目所涉及的体育器材(如铅球、跨栏架等),进行练习。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园内建设健身路径和健身走廊,设置公共的健身器材;在校园内选择适合(安全、不影响交通)道路,丈量和标注距离,方便学生长跑和长走。有条件的学校,应在运动场设置照明设施(照明时间一般不超过22点),方便有晚上体育锻炼习惯的学生活动。
7、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
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校园体育竞赛要高度重视安全。其主要有:大型体育活动要有安全运行的方案和应急措施;院系体育活动和竞赛要提交安全保障方案(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定期维护体育场馆设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的使用状态,确保体育器材的安全使用,完善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在易发生伤害事故场所设立提示牌(或警示牌);部分器材要有使用说明或使用须知。
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教师必须掌握伤害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应对方法和处理步骤。
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应遵照2002年8月21日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
8、打造学校特色(优势)体育项目
在积极探寻完善本校群体活动模式和校园竞赛体制的基础上,要遴选适合本校实际、融会体育传统、学校条件具备、有广泛参与基础的1-2个体育项目,打造成本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品牌;遴选1-2体育项目,打造校园的精品赛事(参与者众、整体水平较高、关注度高、适合长远持久开展),这就是教育部明确提出的“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学校要倾力扶持品牌群体活动和精品赛事,以其为龙头,全面提升本校体育活动(赛事)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包括:校领导带头参与、教职工热衷参与、学生系班活动和赛事频繁,体育课程、课外锻炼、校外高水平队表演、学校信息传播等一体化的促成和固化措施,形成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本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特色(优势),体现出本校学生蓬勃旺盛的运动活力,成为本校体育的动力源。
9、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与宣传
体育文化是校园文化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改善身心状态、塑造健全人格等为其它学科的教育教学所不能替代。其精神层面的体育观念、道德、知识、意志竞争和身心感悟;物质层面的身体健壮、体育技术技能和体育场馆设施、体育的人和事、体育的各类比赛等,都能够增添和丰富学校文化的精神、活力、积淀。没有体育文化的校园文化是不完整的,体育文化分量不够的校园文化是有缺憾的、不够鲜活的。因此,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促进优秀体育文化传承创新是非常必要的。
促成学校体育文化的建设,除了强化参与、体验、身体、精神等本心感悟,运动会、体育馆等有“形”标注外,更要注重潜移默化的作用:教育者的素质;运动场所和器材的便利;体育社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体中精英人物的人格魅力;同学、教师对体育的态度和参与度;学校领导和老师对待体育的态度等。
体育部要注重对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宣传,通过校报、公告栏和校园网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情况,传播健康理念,对健康的人、对体育的事都要及时、准确的报道,并把这些转化为学生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内驱力,使学生把对体育与健康的追求,内化为是否在接受优质教育培养的评价点。
对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视程度和应对策略以及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是学校文化内涵中体育元素的真实体现;群众性体育活动状况是反映学校体育文化是否得到认同的观测点,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展现的体育精神是学校优良体育传统传承的具体体现。
10、学生体育社团(协会或俱乐部)
大学生体育社团的管理机制多为校团委统一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指导,社团自我管理的“三级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有利于控制与把握社团活动态势,但容易忽视体育社团的特殊性。体育类社团在体育场地、器材、技术、竞赛和培训等社团运行的主要环节上,更需要体育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为此,体育部应主动地与团委协商,承担起对体育类社团的到大部分管理责任与义务,发挥资源优势,成为体育类社团的“双控中心”之一。
体育社团发展主要有五个元素:经费(来源:拨款、会费、赞助、自筹);场地器材(问题:时间段、有偿与无偿、能否管理);社团运行管理(方式:学生体育学生办、自主策划组织为主);会员纳新与流动;指导教师(困难:自身负担重,有心无力;不计工作量,全凭良心)。
体育部要针对社团发展的五个要素,制定具体政策,支持学生体育社团建设,使社团成为该运动项目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有凝聚力的自发组织。体育部应以固定的体育教师作为较长期的指导教师,开展有特色活动,提升吸引力;固化活动时间,与其它体育社团活动错落有致;构建社团骨干队伍和代表队(可参加首都高校比赛);确保场馆使用时间;有展示平台和激励机制。使体育社团活动与体育课程、学校体育代表队和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建设,环环相扣形成一条稳固的链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高校一般要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体育部要有专人负责(兼职)与校团委的经常性联系,加强对学生体育社团建设的指导,使体育社团在学校的各项体育竞赛中承担更多的任务。逐步形成依托学生体育社团,深入班级、以点带面,多头发展的学生体育组织网络结构。
体育部应每学期召集1次体育社团会议,落实(确认)活动计划,沟通情况,了解诉求,解决困难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定期开展活动,发挥体育社团有一定专业认知、接近学生基层的优势,更有效地为社团成员服务,为校园体育赛事服务,形成校园体育传统和特色。
11、群体教师的配备与工作量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和群体工作范围,配备足量的群体工作教师,即负责各院系的群体指导教师;体育社团指导教师;校园体育竞赛组织与裁判教师;体育健康知识普及和咨询指导教师(健康咨询);校园体育健身辅导站指导教师等。
教师从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课外群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学生体育社团的指导工作和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辅导工作等,须计入工作量。工作量酬金应从学校教学经费中支付。各校可以将群体教师的工作量折合成课时;也可根据全年群体工作,测算工作量,由学校统一划拨后,根据教师实际工作情况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工作特点有关的待遇。”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各高校体育部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在学校的支持下,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工作量问题。
12、指导教职工体育活动
体育部要密切配合和支持学校工会开展教职工体育活动。发挥体育教师的业务专长,在运动技术技能方面起到指导作用。体育部应针对本校教职工的具体情况,利用学校的媒体、网络等,有效开展体育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召集)教职工体育协会的建设(活动),每周固定地点组织(召集)教职工,开展1-2次有具体项目和内容的健身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可进行教职工的身体机能(体能)测试与评价,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并向学校有关方面反馈;协助组织教职工运动会等体育竞赛活动;校园体育场馆设施要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对教职工开放,提高体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13、学生体育活动指导信息网页建设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新信息时代的优势和便利条件,建立有专人负责的群众性体育工作指导网页。网页中应包括校园群体工作的计划安排;校园体育竞赛规程;体育指导教师队伍;体育竞赛组织方法;体育竞赛规则;体育社团建设及活动公告;北京市大学生群体竞赛安排及本校组队方法;竞赛成绩公告;运动项目介绍及学习方法;个人健身处方;体育健康知识;校园体育信息等栏目。
通过网络建立起本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信息传递通道,已经成为新的、有效的、快速便捷的群体工作的推进手段。各高校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群众性体育活动信息网页。
14、建立群体工作评价与表彰机制
建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评估与表彰机制,主要作用是:认证作用(衡量工作是否达到基本要求);引导作用(明确发展定位和努力目标);改进作用(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激励作用(激发责任感,调动积极性)。评估与表彰要秉承独立性、公平性、重点性和真实性。
评估与表彰应包括:督导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情况是否纳入班主任教师的考核中;体育教师组织指导学生群体活动情况是否记入工作量;学生参与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是否纳入奖学金评审表彰机制;是否建立对学校各院系班参与体育活动状况的评比奖惩制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选是否与学生体质状况挂钩(体质测试评分应在80分以上);是否有体育社团活动的表彰奖励制度等。
各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设立评估的指标体系,每年年底或年初(全年体育竞赛结束后),进行评估,表彰应在春季校运会开幕式上进行。
15、群体工作(活动)经费
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经费,是确保群体活动顺利开展关键环节之一。因此,学校体育经费中要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群众性体育工作。经费应满足群体性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要根据本校全年群体工作的具体次数、规模、条件、显示度、校内外等具体维度,编制年度预算。根据经验,对春、秋季运动会的经费应单列;对参加“朝阳杯”群众性体育系列竞赛的经费应单列。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经费应根据上一年GDP和CPI的变化指数,保持同步增长。
1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体质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课外活动等作为学生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评价学生是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验证学校体育工作成效的标志点。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专门人员负责,完善工作条件;购置测试器材,安排好学生的测试次序,培养合格的测试人员,广泛宣传测试的意义,制定测试过程应急方案等,有序展开测试工作。
要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准时、准确、真实地上报测试数据。测试成绩向学生反馈,经审核后上报,形成年度报告,应在校内公布测试的总体结果。
体育部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与研判机制,对测试结果进行深入研究,向学校提出结果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按测试项目、按年龄学段、按性别、按生源地域、按学科专业等方面的结果比较分析;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做出纵向(与往年测试结果的比较)、横向(选择北京地域内同阶层高校1-3所,数据可共享)的比较分析。向学校领导及有关方面提出科学的、中肯的、有事实依据的增强学生体质的对策和建议,进而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对学生采取分类教学、个别辅导等必要措施,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
各高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制度,把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列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按结业处理(病残另定);毕业年级学生测试及格率应达95%以上。
“首都高等学校学生体质测试赛”是北京市教委主办的,以竞赛形式对大学生进行体质监测的活动,它以同时间、同地点、同测试仪器、同测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学校(北京市所有高等学校分为两组,分别在单、双数年进行测试),通过本赛事达成对首都高校学生体质状况的了解的全覆盖。各学校应认真组织参赛,真实地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的状况。
17、高职院校群体活动
高职院校的办学和培养目标(职业技术训练),有别于本科院校(科学素养和专业能力培养),且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相对较短(一般是3学期)。基于此,高职院校应建立与办学和培养目标相一致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体系和机制。
高职院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基点是使学生具有1-2项体育特长,其延伸是注重三个方面的强化:一是发展学生个人的体能和身体素质,尤其是力量和耐力;二是培养学生能够根据从事的专业(职业)要求,选择适宜的体育锻炼项目,以健康的身体做好从业准备(较长时间维持身体健康);三是组织强化团队意识和提高自信心的集体性体育活动,在学校运动会等校园体育竞赛上要融入与职业培养要求相适宜的特色项目(有针对性的项目)。
不同职业(专业)对学生的运动素质和身体能力有特殊的要求,如建筑(专业):对力量、平衡、攀登能力的要求;电工(专业):爬绳、爬杆、悬垂、引体向上等;财会(专业):防止颈椎、脊柱等疾病和腰肌劳损等,可加强腰腹、肩背肌肉的力量等。高职院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毕业后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其认知和参与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身体能力和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高职院校体育部要加强对群众性体育活动体系、内容和方法的研究,形成一整套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运行方案。
18、女生体育活动的推进与强化
高校女生人数已经占学生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女生在体育活动参与率、活动时间和运动量、项目选择范围方面相对于男生呈全面弱势,女生体育是高校体育中的薄弱环节。如何组织有针对性的活动和采取适宜的运作方法激励和吸纳女生参加体育活动,是目前高校群众性体育活动面临的共同课题。
各高校体育部(或与学生部、团委)可成立女生体育促进机构,可设立女生体育健身场所(包括室内);体育部应有专门女生体育指导教师,每周有固定的1-2次时间,现场指导女生进行健身指导活动;设立女生体育活动日(可春秋各一次),活动要丰富鲜活,搭建女生展示体育风采的舞台;设立女生体育与健康咨询处;学校的竞赛体系中有专设的女生比赛项目。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女生的具体情况,创新女生的体育活动体系、内容和方法;改善女生体育锻炼环境条件,调动女生参与体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女生体育活动的参与率。
各高校应以确保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繁荣昌盛的高度,对待女生体育和健康;体育教师应以职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促进女生的身心健康做踏踏实实的工作。
19、研究生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下,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和质量在快速发展(现在校100余万硕士生和20余万博士生)。虽然经过本科阶段的体育教育,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研究生对体育的认知度并不高,绝大多数人体育锻炼的习惯没有养成,身心健康的自我调控能力还比较差。研究生教育中,体育已不是培养的要求,更易造成研究生体育活动的放任自流,能够自发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研究生的比例极低,其体能状况和精神状态与本科生相比呈全面下降趋势,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已经成为大学高端人才培养链中最薄弱环节。
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要有针对性的强化研究生体育参与机制,其主要切入点是:成立研究生体育协会(校、院系两级),专诸于研究生的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研究生健康健身知识的普及;体育社团加大对研究生会员的吸纳;每年举行研究生运动会和若干项较固定的体育竞赛(大学校4-6项,小学校2-4项);在学校的竞赛中,各院系研究生参赛人数达到一定比例以上,有加分因素;学校运动会可设立研究生组别;有条件的学校可进行研究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可与研究生院合作定期对研究生的体能与健康状况进行调研和结果分析。
体育部应与研究生院在研究生体育与健康方面密切协作,在研究生院的资源支持和配合下,有效、有序地开展研究生群众性体育活动,使体育与健康教育贯穿研究生教育始终,影响终生,提高研究生群体的身心健康水平。
20、支持在校园内开展新兴体育项目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注重把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运动项目引入校园(根据学校情况,推动其它高校早已兴起,而本校没有的或新兴的运动项目),调动教师积极性(有鼓励机制),引进和挖掘学生喜爱、花费不高、条件基本允许、有一定受众规模的运动项目进入群体活动(社团活动)序列,待条件成熟时进入体育课程序列。注重把新兴运动项目引入校园,适合学生对体育活动的不同需求和发展要求,增加校园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内容选择性和活动的多样性,这是高校体育传承人类文明、文化的具体体现。
21、参加首都高校群体活动展示与阳光体育联赛
为进一步推进首都高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调动所有高校特别是非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使所有高校处在相对“公平”的竞赛基点上,给具有体育特长的普通学生一个展示平台,使普通高校群众性意义上的体育竞赛在参与性、普及性和影响性达到一个新高度。在阳光体育联赛中设立了“朝阳杯”和“阳光杯”,既有展示奥运项目的“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高水平竞技平台,也注重搭建起首都高校群众性体育活动与竞赛的公认平台,使群众性体育竞赛成为展示高校群体工作水平的标志性窗口之一。
我们选择了受到大学生喜爱,奥运会或全运会未设立项目、非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等要素约束的,且在首都高校有一定普及面和参与人群的运动项目,构建成阳光体育联赛之“朝阳杯”竞赛体系,主要有:传统保健、轮滑、体育舞蹈、毽球、藤球、毽绳、越野攀登、徒步、拓展、龙舟、健美、校园铁人三项、板球、台球、瑜伽、排舞、健身舞、女子健身展示活动、体质健康测试赛、飞盘、拔河、健康体适能、旱地冰雪等项目的普通学生竞赛。“朝阳杯”的参赛人群是经高考录取并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凡降分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等不能参加比赛,亦不允许其跨项目(跨界)参赛。
22、推行“大学生体育技能等级标准”
为鼓励大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形成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运动的能力和专项运动水平,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将配合教育部推行“大学生体育技能等级标准”,对低于国家运动技术等级标准,且有一定运动水平的学生,通过专项测试(或校级以上竞赛取得的成绩),给予运动技术水平的认证,并颁发证书,以此作为增强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23、开展区(地)域内高校的体育交流和竞赛机制
开展地域内(分部内;或同类别,如地矿油高校;对门,如石大与法大、华电与农院、传媒与二外、北工商与北理工、师大与邮电等)高校(2-4所为宜)以竞赛为主的体育交流是现代高校体育交流和创新的趋势之一。交流的形式提倡以无身体接触、运动强度适宜的项目为主(乒、羽、网、棋牌等);可以覆盖校领导、院系领导、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等五个维度。通过体育交流,达成和提高对体育的重视程度,促进体育整体水平提高目的,实现体育在新型校际关系发展上的媒介作用(体育搭台,全面合作唱戏)。精心策划的地域内(分部内或同类别)高校的体育交流,能够唤起学校多层级的关注和重视,能够使体育在学校的位势有较大的提高。
24、群体工作的科学研究与创新发展
机制层面:高等学校群体活动的新政策、新思路、新体系、新机制和新举措
保障层面:群体工作的组织措施、制度规定、内容手段、场馆设施使用
关注层面:大学生的体育需求;大学生的体育价值观;群体活动的安全运行
教师层面:群体工作的职责、群体工作团队、切实可行的工作条件和方法
学生层面:年龄、学段、性别和体质状况对体育活动的态度和选择
活动层面:意义大、兴趣大、受众面大(心向往之)、影响大
物资层面:群体资源条件、综合体育馆等标志性建筑,体育场地面积“达标”
文化层面:优良体育传统构建、校园体育标志性建筑、较公认的体育积淀
认知层面:重视体育的氛围;体育锻炼时间的保证;体育即生活的理念
拓展层面:教工体育指导、区域高校体育交流与合作、“高运会”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