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高等学校第21届跆拳道锦标赛规程

 

各会员单位:

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导,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承办,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执行的首都高等学校第21届跆拳道锦标赛计划于 2025524-25日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体育馆举行,现印发《首都高等学校第 21 届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竞赛规程执行。

以上,特此通知。

分会联系人:蔡利敏 13810834167 赛区联系人:陆   13311577879

 

 

附件:

1.首都高等学校第 21 届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2.首都高等学校第 21 届跆拳道锦标赛免责声明书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2025  4  17 

抄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附件 1

首都高等学校第 21 届跆拳道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四、执行单位

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五、支持单位

北京抱拳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  5  24-25 

比赛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体育馆 

七、参赛资格

(一)凡参赛运动员须具有首都高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大学生、研究生,双培生须代表原学校参赛。包括但不限于成人教育、电视大学、 函授大学、职工大学、自考和留学生等不得参赛;

(二)各校所有参赛运动员须通过圣火赛事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三)凡参赛运动员须持校级以上医院出具 15 天以内包括心电图的健 康证明,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务公章方为有效;

(四)参赛运动员须投保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八、竞赛分组

(一)甲组---教育部批准的跆拳道高水平运动员;体育院校和普通高校体育院系的运动训练、 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等享受 高考体育降分及特招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乙组---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阳光体育联赛甲组院校的学生;

(三)丙组---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阳光体育联赛乙组和丙组院校的 学生;

注:运动员参赛资格属性,以该生本科(高职)阶段的属性为准。

九、比赛项目

(一)竞技比赛项目

1.甲组(各级别限报 2 人)

男子:58KG、68KG、80KG、+80KG  女子:49KG、57KG、67KG、+67KG  

2.乙组和丙组(各级别限报 1 人)

男子:-54KG、58KG、63KG、68KG、74KG、80KG、87KG、+87KG 女子:-46KG、49KG、53KG、57KG、62KG、67KG、73KG、+73KG 

(二)品势比赛项目

1.甲组(各项目限报 2 人或 2 队)

男子个人金刚、女子个人高丽、男子三人团体平原、女子三人团体太 白、混合双人十进

2.乙组和丙组(各项目限报 3 人或 3 队,各内容限报 1 人或 1 队)

 

比赛项目 内容

男子 个人

女子 个人

男子

三人团体

女三人 团体

混合 双人

太极三章

 

 

 

 

 

太极四章

 

 

 

 

 

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太极八章

 

 

 

 

 

高丽

 

 

 

 

 

金刚

 

 

 

 

 

3.每名运动员最多可参加 3 人次的品势比赛。

十、比赛方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三)竞技比赛三局优胜制,每局 2 分钟,局间休息 1 分钟;

(四)运动员须着符合规定的道服,自备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和电子脚套等,本次比赛电子护具、计分系统和录像审议系统由南京 乐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电子脚套租赁费 100 元/人, 由其收取并出具 发票)。

(五)称量体重定于 5  18  12:00-14:00 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体育馆进行,运动员须持身份证、参赛证和学生证参加;

(六) 品势比赛采用评分制,按得分高低排名,如有 2 人或以上比赛成绩相同,则根据运动员的表现力确定名次,若表现力相同,则名次并列。

(七)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八)本次比赛采用电脑抽签,在教练员微信群进行名单核对;

(九)各单位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1-3 人(本校在编教师担任)。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 8 名,颁发证书;不足 8 人的减 1 录取,且第一名仍计 9 分;实际参赛人数不足 3 人的项目取消比赛;

(二)团体总分记分方法,竞技比赛各级别前 8 名分别按 9、7、5.5、 5.5、2.5、2.5、2.5、2.5 计分;品势个人比赛前 8 名分别按 9、7、6、5、

4、3、2、1 计分,团体和混双品势比赛前 8 名分别按 18、14、12、10、8、

6、4、2 计分;混双比赛减半分别计入男、女团体总分;

(三) 甲组团体总分取前三名、乙组和丙组团体总分取前八名并颁发奖杯。

(四)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优秀运动员奖 ”、“优秀裁判员奖 ”、 “优秀教练员奖 ”;

十二、报名

(一)在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竞赛规程、免责声明书等。

(二)运动员须于 5  8 日前登录圣火系统 http://sh.bjdtx.org.cn/进行 注册和报名,因报名信息错误导致失格的,后果自负。

(三)技术会议于 5  18 日下午 13:00 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体育馆进行。教练或领队不参加技术会议的单位按失格处理;赛时教 练不在场的比赛按弃权处理;未参加颁奖仪式的单位取消团体总分奖杯。 纸质报名表、运动员亲笔署名的免责声明书和保险单据等在技术会议时提交。

十三、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赛纪,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资 格和获奖名次,追回证书和奖品并依《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 定》进行处罚。

(二)运动员名单将于 5  14 日前在首都高校跆拳道教练微信群进行 公示,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请于 5  15 日前向北京市大学生体育 协会跆拳道分会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比赛时教练未到场的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十四、申诉

(一)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可在当场比赛过后 10 分钟内向由教练员或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并同时缴纳 2000 人民币申诉费否则不再受理,胜诉,将如数退还;败诉,则不退还。

(二)仲裁委员会审理申诉事项的判定为最终结果。

(三)对参赛运动员资格的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证实有冒名顶替者,组委会将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对参赛单位违纪 违规行为导致参赛运动员资格发生问题的,视情节给予取消参赛单位包括 但不限于“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资格、全队比赛资格、全队比赛成绩及 禁赛等处罚,各参赛单位承担因处罚带来的一切后果。

十五、服装、器材规定

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公认道服参赛,品势比赛运动员可以着白色公认道服或品势服参赛,否则将导致失格。

十六、技术官员选派

本次比赛技术官员由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选调。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附件 2

首都高等学校第 21 届跆拳道锦标赛免责声明书

 

首都高等学校第 21 届跆拳道锦标赛组委会:

1.本人保证在身体上及精神上是健康健全者,适合参加跆拳道比赛;

2.本人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清楚地了解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并已办理符合跆拳道比赛要求的人身保险,对于在参赛途中及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主办和 承办方免责;

3.本人同意并遵守由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制定的一切有关赛事的规则、规程;符合参赛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北京市大学生体育 协会相关规定处罚;

4.本人保证没有服用任何药物(兴奋剂)或毒品; 5.本人保证没有参与或涉嫌任何非法活动;

6.本人自行保管个人财务及物品,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失、偷窃及损坏事件,主办和承办方免责; 

7.本人了解组委会提供的有关医疗救援是最基本的急救方法;对于进行急救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本人和参赛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8.主办和承办方对在比赛时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及灾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人了解一切练习、比赛等活动均可能被摄影或拍照,并同意由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以部分或全部形式无限制地使用运动员的姓名、声音、动作、图形、录像等资料,且在今后使用时,将不做任何追讨及赔偿的行为。

本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所有条款和事项。

 

运动员签字:

 

 

 

 

 

 

 

 

 

 

 

 

 

 

注:须亲自用签字笔填写,可统一填写一张。

 

教练签字:                        领队签字:

 

单位盖章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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